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

人生的四分之一: quarter of life


Scriptures: John 3:16

─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,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

我一直都以誕生在1995.02.28為榮,除了每次生日都可以放假,「它」還是台灣重要的「和平紀念日」(Peace memorial Day)
我是和平寶寶,我媽都這樣說我; 我也喜歡這樣的稱呼,因為我相信世界是「愛與和平」的世界。非常巧的是,我的英文名字Olive 的意思也是「和平」,看來我真的和「和平」很有緣啊!

相信 神後,我才發現這或許是 神給我的旨意,但我還需要再多多禱告確認,到底我能夠為這世界的和平做些什麼事呢?
(編按:伊斯蘭國(IS)屠殺大量人口)

今年,我20歲,代表我在台灣是成年人了,我擁有了投票權,期待著2016的總統大選: 而我過了人生的四分之一,很幸運地在四分之一還沒結束時認識了這輩子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位。

為什麼那位那麼重要呢?

因為他改變了我很多很多。



首先是「愛」。
可以說,我從愛的束縛中脫困了。

還沒認識 神之前,進入大學最嚮往的事便是能夠交男朋友,能夠手牽手漫步校園,那種偶像劇般的情節令人憧憬不已。自以為已經了解愛的我,遇見了心儀的對象,默默單戀了許久,才發現那男生也是喜歡我,得知這消息時,我恐怕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吧?
於是,我們一起牽手漫步校園。
然而彼此個性不合,後來就分開了。

個性不合,其實是非常籠統的詞彙。真的分開的原因,是因為我們彼此都太自以為中心,以為自己所想的理當對方也這麼想,而忽略了言語上的溝通,以及,心情上的相通

分手所帶來的傷痕不僅僅是留下痛徹心扉的淚,更嚴重的事,對於「愛」的不確定感、害怕感、以及偽自信。

於是在初信仰時,當我了解 神,無條件、永恆的愛著人類時,真的很震撼!
原來在我走過的這十幾年來, 神總是定睛注視著我,小心翼翼的呵護我成長,直到最後意識到 神的存在,原來 神一直都在我身邊。

這對於當了十幾年的無神論者無疑是人生中為大的轉捩點了吧!

既是轉捩點,也是我人生中意義的所在,祂是答案。



因為認識了 神,我才知道相愛是要了解對方心情,並時常思考著對方,努力實踐對方所喜歡的事情,每天相通交流,不管是喜樂與悲傷都只對那一位傾訴。

我想說,
感謝 神,
參與了我人生的每一天,
雖然直到19歲那年,
我才回首與你相識,
但我們彷彿早就認識了很久了一般,
感謝你讓我了解人類的創造目的始於愛,
感謝你解決我人生中苦惱不順的事,
感謝你從沒有離開過我,

謝謝你所揀選的老師,讓我領受這最大的祝福,
讓我能了解 神的心情

我不太善於付出愛,但我要向你學習,為這世界的和平,去愛吧!


─「唯有尋找的人才能得著。」天的話我的話
─Matthew 7:7
   "Ask, and it will be given to you; seek, and you will find; knock, and it will be opened to you. For everyone who asks receives, and he who seeks finds, and to him who knocks it will be opened"

生日快樂!
Happy Birthday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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